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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密室

棺木工艺精湛,绝非俗物,两端、四周、棺盖上都有镏金漆的五彩描,绘的是一些吉祥的神兽,皆是仙鹤、麒麟、龟蛇之类的,用以保佑棺中的主人死后尸解成仙。棺盖上更有天上二十圈云卷图案的金色纹饰,不知用了什么秘密法门,千百年后色彩依旧艳丽如新,真叫人叹为观止。

我们都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华美气派的棺木,若不是亲眼得见,哪会想得到世上竟然有这种艺术品一样的巨大棺材。

胖子大喜:“就算里边没东西,咱把棺材扛回去卖了,也能大赚一笔。”挽起袖子就把棺板推了开来。

连英子也忍不住想看看这口大棺中有什么东西,三人凑在一起,用手电照射棺内,那棺中所铺锦缎早已腐朽不堪,恐怕一碰就变成灰烬了,层层朽烂的锦缎上平卧着一具骨架,时隔千年,衣服、皮肉早已烂得尽了,只有头骨保存得略微完整一些,张着大口,露出两排黑漆漆的烂牙,若是不看那头骨,可能都看不出来这是具人的遗骸。

英子用手电筒的光柱一扫巨棺的边缘,吓得她一声大叫:“哎呀妈呀,就是这小孩”

只见棺材两头,各立有一男一女两个光屁股小孩,看上去也就是五六岁的样子,面目栩栩如生,男孩头上扎了个冲天辫,女孩的头发挽了两个髻,这发式绝非近代的款式,倒像是壁画中的古人一般,莫非是殉葬道君的童男童女棺中主人都已经快烂没了,这童男童女又何以保存得如此完好

“这俩小崽子,八成是假人,做得跟真的似的。”胖子边说边要用手去捏巨棺中的小孩,“胖爷今天倒要瞧瞧,还他妈成精了不成”

我一把按住胖子的手:“不戴手套千万别碰这不是假人,可能有毒,你们仔细看这俩小孩身上,都是一片片青紫色的斑块,这是水银斑。”

五十年代的时候,我的祖父胡国华曾经因为看病,在北京的一家大医院住过一段时间的院。在此期间,刚好赶上医院附近要修一座大型建筑,工地上挖出了一座古墓,他也曾从医院里偷跑出去瞧热闹,进地宫里看了一通。

那古墓据说是明代一个王爷的,绕着古墓周围一圈都是黑水,地宫的墓室分为前中后三部分,门口吊着千斤闸,从闸门进去,首先是一间“明殿”冥殿,按墓主生前家中堂屋的布置,有各种家具摆设,这些器物称为“明器”冥器。

再往里,中间的墓室,称为“寝殿”,是摆放棺椁的地方。这座古墓是合葬墓,而且非常特殊的是,墓主夫妇也就是王爷和王妃的棺材,都用大铁链子、大铜环和铜锁,吊在寝殿半空。

其后是“配殿”,是专门用来放陪葬品的地方。

没隔几天,在海淀也出土了一座元代古墓,这两座墓中都有殉葬的童男童女,出土的时候与活人一模一样,只是元代的那座墓中出土的童男女,身上的衣服一碰就成灰了。

后来我祖父把这两件事当故事给我讲过,他说这些童男童女都是活着的时候,除了口服水银之外,在头顶、后背、脚心等处还要挖洞,满满地灌进水银,死后再用水银粉抹遍全身,就像做成了标本一样,历经万年,皮肉也不腐烂。这种技术远比古埃及的木乃伊要先进得多,不过两种文明的背景不同,价值取向也有很大差异,而且用灌水银的办法保持尸体的外貌,必须要用活人,死人血液不流通,没法往里灌,所以这种技术从来没用在任何墓主身上。

世界上最残忍的事情恐怕就是用活人来殉葬了,胖子戴上手套把其中一个小孩的尸体抱了出来,仔细检查,果然在头顶上、后背、足底等处,发现了几个窟窿。这些尸体上的洞,已经被巧手匠人以火漆封住,尸体上有不少地方已经出现一片片黑紫色斑点,陪葬的人或者金银玉器经常会涂抹水银粉,时间久了会产生化学变化,年代近的会呈现棕红色,年代远了就变成黑紫色,这种斑块俗称“水银斑”或者“水银浸”,也有些地方称尸斑为“烂阴子”、“汞青”。

胖子显然有点紧张,他故作镇定,吁了口气说道:“以前看过鲁迅写的小说,就有古董上生水银浸的描写,看来那老哥还不是瞎写的,确有其事。”

英子问道:“这也太可怜了,胡哥,你说这童男童女,咋还不给他们穿上衣服呢我记得先前看见跑过去的那个小孩穿着衣服啊,难道是鬼魂吗”

我告诉她:“是不是鬼魂只有他们自己清楚了,不过不是这俩小孩不穿衣服,陪葬的童男童女,肯定都着盛装,过了快一千年,到了这会儿,那衣服早就烂没了。这口巨棺恐怕是元代的,关东军把这口大棺材挖出来打开的那一刻,衣服一见空气就变成灰尘了。”

英子说:“不是常说入土为安吗要不咱就帮帮他们吧,多可怜啊。”

胖子点头赞同:“我是只想发财不想管闲七杂八的事,但是这回情况特殊,咱行行好,把他们带出去挖个坑好好安葬了,别在这赤身裸体地戳着了,他们都给墓主站了千年的岗了,该休息了。”

尸体里都是水银,烧也烧不掉,唯有挖个坑埋了,我们所能做到的也就只有这些了,但愿世界上少一些这样的惨剧。

当下不多耽搁,我和胖子脱下身上穿的关东军大衣,分别把童男童女包在里边,系个扣背在身上。灌满水银的尸体死沉死沉的,多亏是小孩,如果是大人,一个人背还真够戗。

胖子见未得到值钱的财宝,心里多少有些不太痛快,恨不得一把火把这些棺材全烧了,我和英子急忙劝阻,他也只得罢休。

我们回到石洞中商议如何出去,此时人人都是饥渴难耐,可恨的是地下要塞中,无粮无水,又没有炸药炮弹,想要回到地面上,只有将军墓的盗洞一条路可走,但是一想到那红毛怪的怪力,着实让人头疼,吃饱喝足了也未必是它的对手,更何况现下已经饿得手足发软。

三人对望了一眼,心中的想法都差不多,地上有十几只死蝙蝠,事到如今,也只能拿这些家伙祭祭五脏庙了。

人类本来就是杂食动物,一旦饿急眼了,没有什么是不能吃的。英子说她小时候就跟她爷爷在深山老林的洞子里吃过蝙蝠,那一年起了山火,又赶上罕见的饥荒,山里大一些的动物都跑没了影,人们就吃地鼠,吃蝙蝠,吃蝗虫,吃草飞机,蝙蝠的筋和脆骨是很好吃的,有嚼头。

石洞中的这些猪脸大蝙蝠,瘦骨嶙峋,长得太过狰狞凶恶,活脱儿就像一只只吸血恶魔的干尸,对它们的肉好吃这一说法,我和胖子持保留意见的态度。

但为了生存,也顾不上那么多了,想生火烧烤就得回格纳库,那里有很多木箱可以做柴火,当然棺材板也可以烧,但是吃用棺木烧火烤出来的肉,这事多少有些不能让人接受。于是胖子用身上带的绳索,挑五六只肥大的死蝙蝠拴住脚爪,系成一串,拖了就走,这其中也包括那只超大的蝙蝠王。

回到格纳库后,把那包着童男童女的大衣放在一旁,英子取出短刀切掉蝙蝠丑陋的脑袋,没有肉的爪子,又开膛破肚,最后胡乱剥了剥皮。

我找了一大堆木箱,用脚踹成木板,又取出刀子削了一些木屑,拿火柴点燃木屑引火,胖子在旁协助,蹲在地上,拢起手来吹气助长火势。

又寻了几把步枪上的刺刀挑住蝙蝠,架在火上烧烤,胖子皱着眉头,很不情愿吃这种东西。

英子劝道:“不难吃,你别想着这是蝙蝠,多嚼几下,就跟羊肉一个味儿了。”

我倒不在乎,蝙蝠不就跟老鼠一样吗,部队在陕西演习拉练的时候,我吃过很多次地鼠、睡鼠、飞鼠、田鼠、花狸鼠等等各种老鼠,味道都差不多,肥肥瘦瘦的五花三层,确实跟羊肉差不多,不过蝙蝠肉还真没吃过。

猪脸大蝙蝠是温血动物,没有太多脂肪,不宜久烤,看肉色变熟之后,我先尝了一口,肩膀的肉很脆,里面有不少肉筋和脆骨,绝没有羊肉那么好吃,但的确很有嚼头。

胖子见我吃了,也捏着鼻子吃了一口,觉得相当满意,当下风卷残云般吃了一只,意犹未尽,又把那只最大的蝙蝠王穿在刺刀上烧烤。

我们吃了差不多一半的时候,从胖子的头上的屋顶处滴下一串黏黏的、亮晶晶的液体,正好落在胖子脸上。胖子吃得兴起,见脸上湿漉漉的,随即用手一抹,奇道:“谁他妈的流这么多哈喇子都流到老子头上来了。”话一出口,他自己也觉得这话问得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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